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
按照成都市卫健委《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“成都榜样·大美医者”微视频大赛的通知》要求,市中研所决定拍摄制作以“同心向党、薪火相传、百年传承——中医药”为题材的微视频,参加“成都榜样·大美医者”征集、评选、展播活动,现就微视频拍摄制作项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,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报名。
一、项目、内容要求
1. 项目:微视频拍摄制作(含剧本创作、改编);
2. 内容:以“同心向党、薪火相传、百年传承——中医药”为题材8-15分钟的微视频,质量达1080P,设中文字幕。(根据参赛要求不同,视频需进行剪辑)
3. 项目要求:2021年6月15日前完成微视频拍摄制作,要求坚持党的文化艺术创作方针,作品主题鲜明,突出原创特色,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良好的传播力,展现全市中药传承与发展。
4. 作品要求推荐到国家、省、市卫健系统的微视频评选平台参与评奖。
5. 项目推广:在国家一流媒体、省、市级电视台、新媒体展播。
二、公司资格要求
1. 符合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: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资产运营良好,不存在因借贷、担保等可能影响供应商履行本项目的情况;无有损其经商声誉的记录,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。
2. 具备较强的影片制作能力,具有三年以内(从2018年4月至今)至少五部微视频拍摄的成功案例,并提供其业绩证明(如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或协议),有获奖作品的优先考虑。
3.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三、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
1. 营业执照复印件;
2. 供应商法人委托书原件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;
3. 三年以内(从2018年3月至今)至少三部微视频拍摄的成功案例并提供获奖证明。
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上述证照原件。所有资料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。请自带U盘拷贝磋商文件电子版本。
四、报名时间、地点
时间:2021年4月16日至2021 年4月20日上午9:00- 12:00,下午13:00-17:00(北京时间,法定假日除外)。
地点:成都市青羊区提督街54号
五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开始时间、地点及相关要求
时间:2021年4月23日上午10:00(北京时间)。
地点:成都市青羊区提督街54号
磋商响应文件要求: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并密封,在密封处加盖公章,同时在密封袋上注明磋商采购项目名称。响应文件于磋商响应时交付相关工作人员,未按要求密封、标记的磋商响应文件,工作人员可拒绝接收,并取消竞争性磋商资格。磋商响应文件如有必须修改时,修改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地址:成都市青羊区提督街54号一楼107室
联系人:杜老师
电话:028-86662955